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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召开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12/27】 【作者:县纪委】【阅读: 】

12月27日,我县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俊霖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吕国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杜轻舟,副县长王仁才、马军出席会议。


会上,各相关领导汇报了县委脱贫攻坚巡察督查工作反馈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这次县委巡察组所反馈的问题清单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地提出了我县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问题清单,谋划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地生根,争取走在秦巴山区脱贫攻坚前列。


会议强调,一要正视问题,高度警醒。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脱贫攻坚是第一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决不能掉以轻心。要从分认识到在对标省级验收和第三方评估标准之前,早发现问题比迟发现好,对巡察中所出现的问题 ,要敢于面对,做到不回避;对涉及到自己所负的责任,要勇于承担,做到不推诿。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状态,以人民利益为重,牢牢守住纪律底线。二要查明原因,逐一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切脉问诊,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要积极谋划措施,做到清单式整改;要立行立改,做到时限明确;要组建专班,做到责任落实。三要举一反三,建管立制。要从已经出现的问题上,预测在其它项目、环节上将来可能要出现的问题, 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提前预防;要建立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加大对基层村社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力度。四要强化督查,追责问责。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要启动问责,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到纪检机关进行处理,切实维护“脱贫攻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