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蒲开文主持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专题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余良出席会议。
蒲开文指出,巡察工作是党委工作在基层的有效延伸,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手段,开展本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更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系列指示精神的体现。自开展首轮巡察工作以来,巡察办、巡察组的同志高度讲政治,务实作为、不断创新,巡察工作巡出了成绩、巡出了效果,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同时,也要意识到此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当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既伤害了群众感情,也一定程度上蚕食了脱贫攻坚成效。当前,既要通过巡察来发现问题,又要推动省、市重点巡察工作在平昌落地落实。
蒲开文强调,一要迅速通报情况。县级挂联领导要原汁原味通报巡察情况,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发现问题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端正态度,深化认识,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落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二要迅速整改。要按照“县级牵头、乡镇主体、巡察督办、群众满意”的基本原则,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织)要立足落实主体责任抓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同时,要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项目规范、专合社组织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四风”问题;三要严格落实常规监督检查。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巡视要求和市、县委巡察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持续用力,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的同时,突出发挥好机动巡察“短平快、游动哨”的独特作用,做到哪里问题反映突出就巡察到哪里,哪个领域有问题就巡察哪个领域,力争巡察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俊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吕国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杜轻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