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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办召开“三述”会议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1/18】 【作者:县纪委】【阅读: 】


“突出政治定位抓党建,立足新班子新队伍,首要的是夯实党建基础。及时成立了党支部,制定了党组织运行规则……”


1月17日,县委巡察办召开2017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暨述责述廉述法评议会议。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分管工作进行了述责述廉,参会人员现场进行了民主测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吕国梁出席会议并讲话。


吕国梁指出,同志们的述职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实在,查摆问题有深度,工作措施具体可行。过去的一年,巡察办、巡察组一班人,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自觉肩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负责人政治坚定,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多次迎接省市领导工作调研,承办全市巡察工作现场会,创新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创造了经验、巡出了声威、形成了震慑。但在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抓党建的主动性还不够,二是自身建设的自觉性还不够,三是依法履职的规范性还不够。


吕国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县委巡察机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务必做到:站位要高远,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要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和党委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党建出问题是渎职”。大家要充分认识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深刻领会抓好基层党建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县委基层党建提升年“八大行动”。认识要清醒,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使命职责。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应该站在更高的角度、以更有力的举措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巡察重点。推动要有力,始终把依法巡察作为基本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巡察办在抓好党建、开展好巡察的同时,务必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努力提升法治水平,持续深化依法巡察。


吕国梁强调,正值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务必要凝神聚力、持续用劲,努力抓好各项工作收官。一是集中抓好各级党委最新精神的学习传达,明晰工作思路。二是对过去一年工作认真总结回顾,对来年工作及早思谋安排,努力实现开好局、起好步、“开门红”。三是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督办,坚决保证巡察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