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公安部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夏崇源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参与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其家属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职务调整、提拔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夏崇源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