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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8/25】 【作者:巴中市纪委】【阅读: 】

今年来,市委将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宴客敛财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十项任务之一,市纪委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6月以来,市纪委把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的重点任务,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刹住奢侈浪费、攀比敛财等不正之风。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平昌县灵山镇金星村支部书记谢其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2017年2月4日,平昌县灵山镇金星村支部书记谢其君以其母亲生日名义操办酒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平昌县灵山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二、平昌县高峰乡戏楼村支部副书记谢定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7月18日,谢定明违规为其女操办“升学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平昌县高峰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江县凤仪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陈丽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2017年1月9日,陈丽华以公公张某某生日宴的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凤仪乡人民政府给予陈丽华警告处分。

上述案件暴露出全市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四风”顽疾尚未完全根除,全面从严治党卡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依然存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紧盯突出问题,聚焦关键领域,精心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屡禁不止的作风顽疾,既要加大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不敢的震慑;又要强化政策宣讲和教育引导,培树文明新风,积极涵养不愿的氛围。近期,要按照《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子女升学事宜六条纪律规定的通知》(巴纪发〔2017〕8号)要求,扎实开展违规操办“升学宴”专项整治,严禁不按规定申报、审批,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严禁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