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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 重拾自信】转隶,只是“战场”的转移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7/24】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阅读: 】
根据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2月27日,我从工作了整整21年的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正式转隶到市监察委员会,成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将近半年了。

“翻篇归零、不忘初心,老实做人、低调处事。”上班的第一天,我在工作笔记的扉页上认认真真地写上这十六个字。同时,我在心里对自己默默地说:“转隶后,仅仅是反腐败战场的转移,只是角色和工作岗位的转换,承担的是一样的反腐使命,需要我们继续探索和努力。”

初到新岗位,恰逢村级换届选举,错综复杂的选情,再加上自己对于纪检监察业务一窍不通,第一次直接面对处理村级换届中发生的“跳票”情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3月份的一天,刚刚上班,分管副书记打来电话,说我所在的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的箬横镇某村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发生一名不具备候选人资格的党员当选村党支部委员问题。

我与同事立即冒雨直奔箬横镇。以前在检察机关接触的都是违法犯罪相关的业务,对于党纪处分没有深入学习过,换届纪律及相关处分的条文也较少接触,如何认定贿选、破坏选举,更是一团迷雾……到了箬横镇,我和同事先听取了镇纪委对村级换届情况的介绍,翻阅了相关人员的笔录,对该起事件有了初步的了解,随后我们分两组对村党支部书记和当事党员进行谈话。但两个当事人事先有了警觉和准备,谈话时,闪烁其词,态度还比较嚣张。经过6个小时的思想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江某某承认其在主持党员会议时没有准确传达有关规定,而当事人林某某也直认不讳。

调查结束后,对于村党支部书记的问责处分有比较明确的依据,而对当事党员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哪一条,仍比较茫然。随后,我翻开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选举规定、案例,边请教同事边查阅,花了近半天的时间才提出意见。

这次经历给我上了很好的一课。“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为了能尽快熟悉工作,我迅速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展开了“恶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各项党内法规,仔细研究,每天浏览相关信息,掌握工作动态……渐渐地,我实现了从习惯的法言法语向纪言纪语的转变,对纪检监察室的工作职能和处置程序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虽然脱下了“检察蓝”,但随着“战场”的转移、业务的融合,我拥有了一份纪检情怀。转隶时,一名同事赠言:“此去的风景应是明媚的早春,此来的早春应有相逢的欣喜。”作为一名反腐一线的老党员,当改革的号角吹响反腐新征程,我更深知要始终牢记责任,不管到什么“战场”,都要一如既往、勇往直前,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浙江省温岭市纪委、市监委 陈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