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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苟耀华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1/12】 【作者:县纪委】【阅读: 】

县纪委常委 、监察委员会委员苟耀


分管工作:


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协助李明鳌同志分管县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冯建明同志分管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县纪检监察学会;联系派驻发改纪检组、县发改局、国土局、交通局、统计局、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家调查队,驷马纪工委监察分局、驷马镇、坦溪镇、粉壁乡、澌岸乡、兰草镇、双鹿乡、驷马水乡管委会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协助李明鳌同志联系县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冯建明同志分管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联系派驻政法纪检组、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驷马纪工委监察分局、驷马镇、坦溪镇、粉壁乡、澌岸乡、兰草镇、双鹿乡、驷马水乡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