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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3/29】 【作者:监察局】【阅读: 】

机构职责:

1.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2.负责委局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配合机关总支督促机关各单位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3.负责承办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纪委派出纪工委领导班子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直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7.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

8.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9.负责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