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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3/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
 

机构职责: (电话:0827--6232142、6232142、6222563)

1.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和以县纪委、监察局名义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

2.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负责收集、掌握、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编发通报和信息,起草大事记、年鉴、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中央、省、市县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和县纪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委局贯彻落实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承担委局绩效考核工作;

4.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县纪委、监察局及其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单位、直属单位及派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

5.负责委局机关外事、对外联络接洽、值班工作;

6.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

7.协调委局机关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办文办会等工作;

8.负责委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干部职工医疗、卫生防疫等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9.配合审计主管部门对委局机关财务进行审计,对机关本级专项经费和直属单位财务进行审计;

10.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

11. 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