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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巡察整改亮利剑 问题一个不放过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12/30】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阅读: 】

    巡察中发现市城建委某中层干部在房屋拆迁中涉嫌弄虚作假,借机敛财,巡察组迅速向检察机关进行移交,巡察尚未结束,相关涉案人员便被立案调查;回访中发现某单位问题整改不到位,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巡察机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率先在全省开展巡察工作的河南省漯河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巡察结束第一时间移交问题线索清单,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并适时对上一轮巡察单位杀个“回马枪”。

    今年以来,该市先后完成两轮对15个单位的巡察,共发现纪律、作风、腐败、用人等方面问题281个,已有81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3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被巡察单位依据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共解决“六大纪律”方面问题149个,开展各类专项治理56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35个。

    实施“三书”制度,强化立行立改。该市将立行立改作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巡察期间,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情况说明通知书》、《问题线索移交建议书》,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弄清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或有关人员说明情况,留以备查;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向纪检、检察等部门进行移交。巡察期间,巡察组共发放“三书”56份,办结54件,责任追究36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每个被巡察单位列出《反馈意见清单》、《移交问题线索清单》,要求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签收,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按照“两个责任”要求,对属于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主动认领,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班子会议共同审议,严格把关,做到整改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四明确,防止问题悬空、整改“棚架”。对整改情况实行报纸、网络“双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评判。同时,建立市级领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制,市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听取分管部门、单位整改工作的专题汇报,对重点人员亲自谈话,重大事项亲自督办,疑难问题亲自研究。

    “回马枪”持续发力,整改落实掷地有声。“整改账”实不实,杀“回马枪”是检验成果的有效办法。市委巡察机构将回访督查作为规定动作,通过回访督查,对一些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再震慑”。9月下旬,市委巡察机构利用一周时间,采取发布公告、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研、接受举报等方式,对首轮5个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回访督查,新闻媒体对回访督查同步采访报道。针对回访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公开曝光,点名批评,同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引发广大干部群众连连点赞,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