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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能守好“最后一班岗”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11/30】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阅读: 】

他没能守好“最后一班岗”

 

——福建省清流县公安局赖坊派出所原所长陈星明私车公养被查处

 

    案情通报

    2015年9月10日,福建省三明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下为其中一起:2014年7月19日,清流县公安局赖坊派出所时任所长陈星明驾驶私家车到三明某汽修厂做保养,更换了机油、火花塞、3条米其林轮胎等,共计花费4548元。事后,他以虚开警车维修费用的方式,将此笔费用在单位入账报销。经清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星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上缴违规报销款项。

    ●事件回顾

    自2009年11月担任赖坊派出所所长以来,陈星明爱岗尽责、兢兢业业,多次获得上级表彰,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不知不觉,时间到了2014年。根据有关规定,在同一职位任满5年的领导干部一般应当交流。陈星明坚信凭借自己的工作成绩,岗位调整尽在意料之中。与此同时,他的心态悄悄发生了变化,“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渐渐占了上风。

    2014年7月19日,陈星明驾驶私家车到三明某汽修厂做保养,在维修人员的建议下,他更换了机油、火花塞、3条米其林轮胎以及香水,共计保养费4548元。

    面对这笔保养费,陈星明打起了“小九九”:工作中,自己经常用自家的车来办公事,产生的费用从未拿到单位报销过,所以这次报销一下也在情理之中。再说,自己就要岗位调整,上面应该查不到自己头上来,就算查到了,恐怕也会因“旧账”不了了之。只要在发票上做足文章,将这笔保养费拿到单位报销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陈星明找到汽修厂负责人:“你也知道,我自己的车和单位的车都是到你这里做保养,这次保养费的发票能不能写成‘赖坊派出所警车修理保养费用’,等发票报销后再把款项转给你公司?”

    “发票这样开不好办啊!”该负责人面带难色,但考虑到要维系客户,他还是答应了陈星明的要求。

    2014年7月21日,陈星明将按他要求开好的发票带到赖坊派出所,叫派出所的内勤在发票上签署经办。

    “所长,我们的警车好像从来都没有用过米其林轮胎,而且还有香水……”派出所内勤看了发票项目名称后提醒道。

    “你在发票上签署经办就可以了,其他的你不用管,我自有分寸。”陈星明不以为然地说道。

    派出所内勤也不好再说什么,便在发票上签署了经办,陈星明随即在发票上签批。

    2014年7月28日,派出所内勤将保养费发票与其他开支的票据一起整理清楚后,拿到县公安局财务室入账报销。

    2014年7月30日,陈星明从县公安局给予赖坊派出所报销的款项中取出4548元,转入了汽修厂的账户。

    ●查处经过

    2014年8月,陈星明调任该县灵地镇派出所任所长。正当他为赖坊“完美收官”得意之时,2014年12月,县审计局对县公安局公用经费支出进行审计,发现赖坊派出所一张警车保养费发票有问题,可能涉嫌私车公养,便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了情况。

    “纪律三令五申,竟然还敢顶风违纪,马上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严惩不贷!”获悉这一情况后,清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郑龙华指示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

    “陈星明从警多年,社会关系复杂、心理素质较好、反侦查能力强,要调查他的问题切不可‘打草惊蛇’。”调查组经过一番商议,决定不直接约谈陈星明,而是悄悄从外围调查入手。

    调查人员先是带着发票,找到了那家汽修厂负责人。通过调查人员耐心做思想工作,这名负责人承认了与陈星明串通虚开发票的事实,还交代了发票是为陈星明的私家车保养所开。

    之后调查组又通过发票上的信息,找到赖坊派出所内勤,一开始他支支吾吾、答非所问。调查人员晓之以理、讲明利害,该内勤才道出自己签署该发票的原委。

    掌握这些证据后,2014年12月23日,陈星明被“请”到调查组谈话。

    “赖坊派出所警车是否使用过米其林轮胎和香水?”调查人员主动抛出“诱饵”。

    “派出所警车是桑塔纳,从来没使用过米其林轮胎,更不可能使用香水。”陈星明斩钉截铁地答道。

    “那这张你本人签批的发票是怎么回事,请你仔细辨认,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调查人员接着说。

    “这肯定是内勤开发票时出了错,我在审核时一时大意,没发现其中的问题……”在调查组意料之中,陈星明盯着发票看了片刻,开始“睁眼说瞎话”。

    “经过我们核实,这张发票是车牌号为闽G×××××的保养费用,车主正是你本人,而赖坊派出所警车车牌号为闽G××××警,这又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继续发问。

    “这张是你的转账记录,这些是别人对你的供述材料……”调查人员“不依不饶”,又出示了更多的证据材料。

    “这,这……”陈星明顿时语塞,随后低着头不说话。

    在铁证面前,陈星明自知狡辩没有任何意义。最后,他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2015年2月6日,经清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星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上缴违规报销款项。9月10日,三明市纪委对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王荣华 张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