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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大摆送迎宴,追责!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11/17】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阅读: 】

    西藏纪检监察网日前通报了一起利用干部升迁公款吃喝的典型案例,涉案人员尼玛扎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早在2014年,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驻山南地区贡嘎县开展巡视工作时,发现有两笔公款的使用和去向存在问题。随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按照程序将该线索移交到自治区纪委调查。

    经调查,这两笔公款的去向水落石出:2013年6月,山南地委免去尼玛扎西贡嘎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在交接工作期间,贡嘎县委办和县政协办以欢送尼玛扎西提任山南地区政协副主席和迎接新任县长次仁上任的名义,由贡嘎县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宴请活动。尼玛扎西与县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共计70余人在县长沙宾馆公款消费3.42万元。6月25日,尼玛扎西到山南地区政协报到赴任,当晚,贡嘎县委组织部、县委办等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在山南地区山湖宾馆公款消费1.0778万元。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没有以一名人民公仆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县里组织宴请的时候不仅没有及时制止,还参与了进去。这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我愿意接受处分……”在被调查时,尼玛扎西对调查人员说。

    2015年8月,经西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尼玛扎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参与宴请人员退赔相关费用。同时,由山南地区纪委对贡嘎县长次仁进行诫勉谈话,贡嘎县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旺庆被免职。(记者 赵英)

    【执纪者说】

    履新上任是好事,但是公款吃喝、违规宴请要不得。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为大家划出了一条明确的“杠杠”。要遵守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首先要读懂吃透规定精神,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强化对纪律的遵崇和敬畏,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

    ——西藏自治区纪委 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