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海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正在认真汇总全省各市县、省直各单位刚报送过来的10月份数据,形成一份报表。
记者看到,这一报表包含两部分内容,其一是各地各部门当月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大办婚丧喜庆等11个方面的问题情况;其二是各地各部门当月“一案双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月报制度是我省今年继出台省级‘两个责任’清单后,推动责任落实的又一创新举措。”海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克忠介绍,“我们通过这样的报表,让责任落实再紧一扣,切实激发第一责任人的内生动力,增强政治担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今年8月,海南省纪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县和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将每个月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由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于次月初报送至省纪委,由省纪委有关部门对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予以通报,并将各单位查处问题情况在省内媒体上公开曝光。
实行月报制度之前,该省纪委今年6月就印发了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这份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为31项;将监督责任细化为26项,实现了用一份清单细化“两个责任”的57项硬任务。责任清单让落实“两个责任”有了目标和方向,如何让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进一步行动起来,切实把责任担起来、扛起来,则还需要相应的倒逼和促进机制。
月报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也是海南不断探索实践的结果。目前,海南省纪委已两次汇总全省各地各部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整治庸懒散奢贪情况,并于9月、10月发出了两次通报。
以10月份通报为例,“2015年9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1件,处理18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人,组织处理12人,诫勉谈话68人……”,“在主动查处问题方面,陵水17件、儋州16件、海口12件……”记者发现,通报中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以表格形式清晰呈现,不仅有全省总的情况,还有各地各部门的具体情况。
对比9月和10月发出的两次通报中的数据变化,可以看出:实行月报制度后,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更加积极主动。如陵水县,在9月的通报中,其查处问题数列市县第十七位。陵水县委、县纪委采取积极措施,一方面下大力气整治庸懒散奢贪、反对“四风”;另一方面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报送,建立台账、规范流程。在10月的通报中,该县排名跃升至市县第一位。
“月报制度,像一条无形的鞭子,督促我们去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陵水县委书记麦正华说,“我们对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黄克忠说,月报制度要求各单位对报表中的数字如实报送相关文件,比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随表报送处分决定书;给予组织处理的,要随表报送有关人事调整通知,等等。这使得透过“一张报表”既可见“森林”又可见“树木”,让落实“两个责任”有个案实例的支撑。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完善报送机制,该省纪委开发了“全省党风政风监督信息系统”,已于11月初正式上线。各报送单位可通过该系统进行数据台账报送。该系统还可以对全省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处置,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情况报送制度提供了信息化保障。(记者 段小申 通讯员 曹晋 黄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