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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防止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 敢于瞪眼亮剑动真格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3/23】 【作者:】【阅读: 】
涪陵防止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 敢于瞪眼亮剑动真格
2014年6月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彭贵勇 雷雨

  去年以来,重庆市涪陵区纪委、监察局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要求,敢于瞪眼亮剑动真格,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零容忍”态度防止“灯下黑”。2013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了5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 对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监督敢瞪眼
  
  涪陵区纪委书记定期主持召开基层纪委书记述职会、区属国有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工作汇报会,对履职效果不好、执纪不力的纪委书记当场批评,敢于瞪眼、敢于红脸,不留情面。
  
  区纪委各位常委在工作调研中,一旦发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况分别对其进行廉政谈话、问责谈话、诫勉谈话、个别约谈等,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正视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涪陵区纪委、监察局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下发文件通报、在区内主要媒体上曝光、在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区纪委全会上点名道姓通报等方式,亮“家丑”、揭“伤疤”,警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
  
  执纪敢亮剑
  
  该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重大违纪违法线索必查、实名举报的必查、内容具体和线索清楚的匿名举报必查、上级交办件必查,绝不瞒案不报、有案不查、压案不办。
  
  区纪委、监察局在收到群众反映大木乡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室原主任张某大操大办50岁寿宴的举报后,不因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收礼金属于“社会风俗”、“人之常情”而不查,不因张某是“自己人”而不办,不因担心“家丑外扬”而不为,而是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迅速予以查处。
  
  今年1月,区纪委、监察局收到群众反映百胜镇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室原主任崔某某为其父大操大办70岁寿宴的举报后,立即开展初核,在受理举报后第5日对崔某某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并责成百胜镇党委、政府对其免职,第8日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有力震慑了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
  
  区纪委、监察局在查处区经信委纪委原书记陈某、监察室原主任彭某某等人贪污受贿案时,坚持从快从严,抽调50余人组成专案组,不到1周就成功突破,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问责敢动真
  
  涪陵区纪委、监察局出台制度,划出6条“硬杠杠”,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和管理,对工作不力的坚决问责,对不履行职责的坚决调整,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坚决调离,绝不袒护,以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区纪委、监察局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纪检监察干部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倒查追究其所在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责任。百胜镇纪委书记吴某某,对该镇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室原主任崔某某违规为其父操办寿宴问题,不但不予制止,而且还提前将礼金送给崔某某,区纪委给予吴某某在全区通报批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