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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纪委通报4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字体: 】 【编辑日期:2013/9/13】 【作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阅读: 】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四川省委对正风肃纪、狠刹“四风”高度重视,明确要求突出重点、严明纪律、查处典型、健全制度,全省正风肃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省委要求,四川省纪委公开通报四川省查处的4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荥经县委书记蔡中违规决定购置办公用房案。近日,四川省纪委对群众举报荥经县违规购买别墅用于县级机关办公的问题进行初步调查。经查,2012年7月,蔡中提议并决定由荥经县国资公司以每套360万元的价格购买某房地产公司的10套别墅,经装修后用于荥经县13个部门办公。另外,蔡中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3年9月,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决定对蔡中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合江县白米乡副乡长刘及贵大办宴席收取礼金案。2013年5月1日,刘及贵在合江县九阳荔都酒店为儿子大办婚宴,共摆宴席81桌,有部分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参加,刘及贵还亲自通知了部分管理对象,共收礼金12.17万元。8月,经合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及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职务。

  夹江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李江龙组织公款旅游案。2012年12月,经李江龙同意,质监站部分职工以年休假的名义报名参加旅行团外出旅游,每人自费1000元,剩余部分由质监站下属单位检测所垫付。同月10日,检测所向旅行社转账支付了5万元旅游款,后以“管理费用”的名义予以报销。2013年4月,夹江县纪委给予李江龙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参与人员自行承担旅游费用。

  兴文县环境监测站站长陈松吃拿卡要、索要财物案。2012年12月,某房地产公司在兴文县开发的商品房竣工,向县环境监测站申请验收监测。因该公司要求取得监测报告的时间紧,陈松提出除监测费外,还要收取1.5万元加班费。该公司随后送给陈松1万元,并承诺在出具监测报告后再付5000元(案发时尚未支付)。后陈松将收取的1万元,以加班费的名义在站内职工中发放。2013年3月,陈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为契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规定的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