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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刘 明

【字体: 】 【编辑日期:2018/1/12】 【作者:县监察委员会】【阅读: 】

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 明


分管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协助李明鳌同志分管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县纪检监察学会;协助冯建明同志分管第二纪检监察室。联系派驻经信纪检组、县经信局、县国资局、县旅游局、县邮政局、县邮政储蓄银行、县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港华燃气公司、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台纪工委监察分局、云台镇、板庙镇、青凤镇、澌滩乡、石垭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