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所提的“六要”要求,归根到底,就是围绕“防”做文章,加大力度强监督,从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当前腐败领域现状,目前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的关键在于“防”而不在于“打”。“打”了这么多年腐败,惩治的高官可谓不少,惩治的官员级别可谓不低,惩治的刑罚力度可谓不轻,对社会的震慑力度可谓不小,但为何履禁不绝,究其根源,还在于防范仍有待加强。
如何“防”?首先,应该从思想认识上来防,即应该把握工作原则,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第二,应该从行为过程上来防,即应该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第三,应该从权力运行上来防,即应该抓住关键环节,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实行权力运行风险点等级管理,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应该从易发部位上来防,即应该突出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以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领域。
如何加大监督力度?一是运用科技手段,构建权力运行监控。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教育。通过运用科技、制度等手段,做到“自防”、“人防”、“技防”、“群防”相结合,形成腐败寻租无空间、洁身自好保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