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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字体: 】 【编辑日期:2011/8/23】 【作者:中国监察部】【阅读: 】

总结历史经验 坚持改革创新
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贺国强


  中国共产党走过的90年,是极不平凡的90年,也是光辉灿烂的90年。9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英勇奋斗、励精图治、顽强拼搏,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展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光明的前景。
  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党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回顾光辉历程,总结历史经验,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前进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了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党肩负的伟大历史使命出发,十分注重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党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强调党的组织和党员要遵守纪律和接受监督。1947年,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要“废除蒋介石统治的腐败制度,肃清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治”。这一时期,我们党把党的建设同统一战线、武装斗争一起确立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树立和弘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依靠党内整风和思想教育来抵制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赢得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提供了有力保证。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针对党内出现的贪图享乐等倾向,毛泽东同志郑重指出,中国革命胜利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向全党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为我们党在全国执政后防止和反对腐败,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对在全国执政条件下滋生的腐化变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新中国成立后,党内居功自傲情绪和贪污腐化现象有所抬头,有的党员干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相继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和整党整风运动,坚决清除贪污腐化现象,严厉惩处了刘青山、张子善等一批腐化堕落分子,严肃了党纪国法,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我们及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法规,为打击贪污腐败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这些重大举措的实施,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保证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形成了风清气正、蓬勃向上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激发了社会活力,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告诫全党,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要抓紧搞、永远搞;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我们坚持一手抓发展经济,一手抓惩治腐败,恢复重建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重新设立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开展了以打击走私、套汇、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制定实施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维护了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的态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作为党必须解决好的两大历史性课题之一,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作出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确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以教育为基础、法制为保证、监督为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集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明确提出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作出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等重大决策,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把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和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体制以及财税、金融、投资等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了有力保证。
  90年的历程表明,我们党为完成不同历史时期的目标和任务,把党的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工作是得力的,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步探索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一)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只有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正确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不同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主要任务,更好地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各种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必须深刻理解、牢牢把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丰富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宝库,增强反腐倡廉理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开展。党的建设历来都是同党的基本路线联系在一起的。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来开展、来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其他方面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努力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必须从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的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之中,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发展。把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决策和举措之中,统一谋划、整体推进,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反腐倡廉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通过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要求。只有适应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的深刻变化,不断完善和发展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反腐倡廉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使反腐倡廉建设适应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期待、体现科学精神。
  (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和优良传统。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党执政的时间越长,越要抓紧自身建设,越要从严要求党员和干部。随着形势的新变化和任务的新发展,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反腐倡廉建设也面临许多新课题和新要求。必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反腐败作为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来抓,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五)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我们的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的天职。必须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赢得最全面、最广泛、最可靠、最有力的支持。
  (六)坚持重视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纪依法有序开展。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既是党和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要求,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廉政立法,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政治保证,社会主义制度是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
  以上7个方面,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经验,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主要内容,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要十分珍惜和正确运用这些经验和原则,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
  二、认清形势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潮流,科学发展是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途径。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和运用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积累的宝贵经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科学谋划、狠抓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一)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形势
  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形势,是统一思想和制定政策的前提,也是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基础。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系统、深入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并深刻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是,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深刻把握。
  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我们注重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注重发挥惩治的惩戒作用,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注重发挥纠风的矫正作用,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工作,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注重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制定和修改了一批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注重发挥监督的关键作用,着力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前移监督关口,有效预防了一些腐败问题的发生;注重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通过这些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发展,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国际社会也给予积极评价。
  要清醒认识当前消极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在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许多领域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我们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工作方式方法也有一些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等等。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拒腐防变常抓不懈,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要坚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经过多年来艰苦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有效防治腐败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政治和领导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奠定了制度基础;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制保障;我们有一支优秀的党员干部队伍,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带头作用;我们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不竭的力量源泉;我们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道路,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社会、文化等各方面事业的不断进步,特别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作用的日益发挥,腐败现象必将得到有效治理。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思路谋划反腐倡廉建设
  理念决定方向,思路决定出路。以科学的理念和思路谋划反腐倡廉建设,最根本的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要着重把握和体现以下理念和思路。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局来开展工作,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要求。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始终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中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跟进、积极参与、推动落实,完善体制机制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检验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把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结合起来,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既严惩腐败分子,又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标本兼治,既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又着力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惩防并举,既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以起到警示、诫勉、震慑的作用,又实行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及时预判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要堵疏结合,既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筑牢堤坝、堵塞漏洞,又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更加积极、主动、有效地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身的职责和使命,消除心理失衡、自觉遵纪守法。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加强对重大理论、重大政策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增强反腐倡廉理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既抓制度完善更抓制度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在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方式方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办法、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特别是注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
  ——统筹兼顾、注重建设。统筹兼顾、注重建设是新形势下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要不断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工作,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要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境)外有益做法,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三)科学安排、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善于把握时代发展的趋势,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主动履行职责,自觉依法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认真整改,对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处理。要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是要坚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突出问题抓起,加大对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要扎实推进农村、企业、学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三是要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要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切实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任何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都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关键任务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划清权力边界,明确责任主体,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做好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要深入剖析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加以整治,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加大政务、司法、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和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责,严肃党纪政纪,弘扬新风正气,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打铁还得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要巩固和拓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奋发有为、成绩卓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和充分展示了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顾全大局、恪尽职守的政治品质;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敢于碰硬、无私无畏的精神境界;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一身正气、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先进典型为契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也是我们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廉洁政治放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体现,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去落实,努力做到干部清廉、政府廉洁、政治清明,把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
  (本文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2011年6月26日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彰大会暨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发表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