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时评 > 理论观点

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研究

【字体: 】 【编辑日期:2011/8/4】 【作者:巴中市纪检监察网】【阅读: 】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指出: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近年来,泰安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效控制和预防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推动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全市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展顺利
  为有效预防、减少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我市在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加强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廉政档案管理等廉政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按照科学评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先期试点和树立示范单位,逐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中推行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主要做法有五个步骤:
  第一步,查找确立廉政风险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以市及县市区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的领导岗位及所属科室的内设工作岗位为基本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组织理清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绘制每项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各个岗位通过对所担负工作职责的逐一排查,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逐一分析,对每条制度执行情况逐一检查,查找并分析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通过多种方式,对各岗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在单位内部进行相互点评,查漏补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下发征求意见函、民主评议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召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对各岗位廉政风险情况逐个进行分析,看查找的风险点全不全、准不准,重点分析风险发生后,给发展环境带来哪些破坏、给单位形象造成什么损害,以及在什么时间、哪些环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大等。按照危害大小和发生几率高低进行风险排序,并填写上报《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
  第二步,划分风险等级。在排查风险点的基础上,根据行使权力大小、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程度以及产生腐败可能性的大小,将岗位分为A、B、C三个风险管理类别,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即A级风险度最高,C级风险度最低。具体分类:A级:市及各县市区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岗位以及分管审批、执法、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基建的其他领导岗位;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力集中、具有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且直接面向企业和百姓服务的科室内设工作岗位;从事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基建等管理的科室内设工作岗位。B级:市及各县市区直部门单位领导A级岗位之外的其他成员岗位,具有一般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科室内设工作岗位。C级:除A级、B级以外的其它科室内设工作岗位。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等级确定,采取单位干部职工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然后填报《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申报表》,由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步,完善防控措施。针对查找的岗位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认真做好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从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层面主动做好防范,尽最大限度地排除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和岗位廉政承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结合各个风险点的实际,修订完善原有规章制度。发挥电子政务的预防腐败作用,积极探索利用科技手段约束公共权力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加大对热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或轮岗力度,防止不廉洁问题的发生。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大力加强中期监控,主要是对各岗位行政执法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实行廉政风险三级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重要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和财务审批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制度。实行民主评议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抓好后期处置,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及时纠错和提醒。将岗位风险等级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形成新的考核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手段,帮助和督促干部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第四步,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岗位廉政风险不同等级,对风险防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A级中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岗位,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监管;其它岗位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管,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检查、测评和考核。对B级中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岗位,在单位主要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管;B级中的其它岗位以及C级岗位在单位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政工部门负责监管。
  第五步,建立预警机制。根据采集的各单位党员干部筛选岗位风险点情况、防控措施制定和执行情况、执行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情况、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检查情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情况、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行风情况等能反映单位和工作人员廉洁勤政状况的廉政风险信息,去伪存真,认真分析单位或工作人员外在表现和内在实质,潜在风险转为现实风险的可能性,风险的轻重等级,可能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采取何种措施能遏止和化解风险等。根据分析结果,按照存在问题的风险大小、影响程度、轻重缓急,由监管单位和领导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实施“红、橙、黄”三色预警。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问题的,实施“黄色”预警;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严重问题的,实施“橙色”预警;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或构成立案条件的,实施“红色”预警。这项工作机制今年在全市正在全面推行。
  截至2010年底,全市各级共查找风险点3.6万余个,制定防控措施4.7万余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8万余条,对存在问题的岗位实施廉政风险预警。对廉政风险实施了预警。通过对各岗位廉政风险的排查、确定、分级、监管,形成覆盖全市各工作领域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网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约束了公共权力的运行。
  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要进一步开展好廉政风险防范,就必须清楚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上还存在什么问题,采取相应措施,防范这些问题的发生。从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开展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当前经济转型期,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和生活方式多样化,这些都在客观上影响并冲击了党员干部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有些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意识不强,不比贡献比待遇,不比成绩比轻闲,个别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出现以情执法、权钱交易问题,严重违背了依法行政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损害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既催生了权力腐败,又加大了廉政风险。
  (二)监督缺乏力度。部分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职能相对弱化,或者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存有家丑不外扬的错误思想,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一定程序上削弱了监督的效果。虽然年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有的流于制度层面,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拓宽和深化;有的监督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一部分党员干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外部监督在实际工作中结合不够,合力不够,没有形成整体效应。有的单位决策权和监督权一体,使监督主体和客体时常错位,以致对权力的监督难以实施。整体监督的不力,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者带来可乘之机。
  (三)惩处失之于宽。有的单位,对执法不廉行为的惩处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处罚畸轻,不廉洁的成本过小,没有起到惩戒的作用。值得警惕的是,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些单位未能足够重视,究其原因,有些领导嫌防腐工作琐碎,难显政绩,不屑一顾,缺乏主动积极的避免意识,满不在乎、视而不见;还有部分领导怕部门暴露问题太多,破坏部门形象,影响政绩,个别党员干部出了问题多倾向于内部处理,即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也是关起门来低调处理,该深究的不深究,该立案的不立案,该移送的不移送。长此以往,造成部分党员干部对原本错误的东西见怪不怪,犯错不知错,最终导致过失变失足、小错酿大祸。
  (四)风险评估不够准。查找廉政风险点,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异于是将权力“亮”于众,包括其中许多自由裁量权的活动范围和许多可以为自己带来方便的“潜规则”。而所有的人都明白,查找到风险点,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就意味着对这些权力的制约和限制。有的单位,出现了“政治学习抓得不够紧,业务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泛泛而谈的空话,甚至有的竟交上一张“白纸”,说是“因为无权而没有风险可找”;有的管钱管物管人,本应是A级,却说成是C级。
  三、进一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思考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质上是在宏观层面进行微观控制,找出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并在微观层面进行宏观管理,寻求防范办法,防止问题的发生。通过近两年的探索,泰安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一机制是一个新生事物,还有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探索,既要总结工作的成功经验,也要总结问题和不足,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使之更加完善。
  (一)剖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风险种类,防止遗漏风险。从实践来看,廉政风险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1.思想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思想道德和作风两个方面。主要表现为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阳奉阴违、独断专行、弄虚作假;贪图享受、铺张浪费、骄奢淫逸等。
  2.制度机制风险。主要体现在没有将已有的制度机制内化为单位内部的规范工作流程,没有找出权力运行各环节上制度机制不落实的症结。主要表现为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未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
  3.岗位职责风险。主要体现在明确涉及人、财、物,权、钱、事审批权力的各个岗位的权力行使规则,以及对岗位权力的有效监督上。主要表现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滥用职权;不履行“一岗双责”,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
  4.业务流程风险。主要表现为业务流程设计存在缺陷、执行不力,评估衡量体系缺失、不能及时优化,导致效果与目标的偏离等。
  5.外部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行政管理对象和业务往来中可能对相关行政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和主管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二)加强岗位廉政风险制度建设,促进廉政风险防范规范化。制度建设是推动机制系统建设的重要保障,只有健全完善的配套制度作保障,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是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加快岗位廉政风险信息收集规范的创新,在继续采取接受信访举报、内部排查、案件追查、问卷调查、监督检查、召开座谈会等获取廉政风险信息方式方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发挥电子政务和互联网络的作用,采取实时监控、网络调查、网站举报、在线问答等快捷手段实现廉政风险信息共享,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权力集中运行的重要部门、关键环节和个人,先行介入进行廉政风险测评,弥补信息收集的“盲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廉政风险信息的预见作用。要从对干部的考核测评情况中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检查、审计情况中,科学分析、甄别评估、把握运用,从细微处发现有价值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进行汇总、分析、判断。通过认真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寻找出量化性能高、执行效果好的廉政风险分析评估系统建设方案。要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制定完善相应的风险预警提醒制度,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和萌芽状态。要严格责任追究,实施分级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制度的严肃性、约束力、可执行性和制度执行的易监督性。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科学的监督机制是对执行力体系的重要补充,如果缺少监督制约和评价体系,执行力就会发生偏差。要运用行政、组织等手段,将预防控制廉政风险的内容转变为纪律要求,使防控措施更加具体和权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将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岗位责任体系、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汇总、审核、评估,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公开的要求、范围、时限、监督渠道等,通过公开栏、网络等不同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组织开展好岗位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对排查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进行点评,指出风险的性质、演化的方向、危害程度等,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固化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实时监控廉政风险,提升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科技含量。要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建立岗位廉政风险巡查制,加强内部监督,对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指出,责成整改。要建立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使周围的干部群众了解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特别是有关人事管理、财物支配、重大经营决策等重要事项决策的运作过程,进而实施监督。要建立一个广角度、多节点的监督层次。通过查找各个系统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加强对关键岗位工作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总结提炼出能够通用的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制度,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发挥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预防腐败作用。
  三是做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风险防控有机统一。廉政风险与具体的职务和岗位密切相关,涉及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必须把廉政风险防范与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各个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在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措施方面,要以各个单位各岗位各项具体工作为切入点,一方面通过查找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规范业务流程,将防范廉政风险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使预防腐败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通过对制定的风险防范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风险防范进行评价,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同时,推动业务工作不断改进,产生“以廉促勤、以勤保廉”的联动效应。
  (三)切实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项工作领导是关键,领导不支持,什么工作也做不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要明确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涉及各级各单位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不是纪检监察机关或某一个部门的工作。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以坚强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开展。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调度和指导,督促所监督的部门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根据业务职能和内设机构的情况,找准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起科学的、符合各部门实际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全市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二要注重统筹协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目的不只是建立防控机制本身,更重要的是通过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现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工作中不能搞单打一,要搞好统筹协调,使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坚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相结合,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实现协调联动,形成综合效应,提高整体效果。要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自我防控能力;通过完善制度,建立防控机制,堵塞可能发生腐败的各种漏洞,规范领导干部和职能岗位的权力运行;通过考核检查、兑现奖惩,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有效防范各种廉政风险。
  三要严格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业务科室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要主动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和各种资料、信息。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坚决纠正;对因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权力运行不规范,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用严格的考核措施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质量考核,以免其流于形式。要采取单位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山东省泰安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 杨淑东)